第127章 仙人指路:李东强的睿智发挥(第2页)

 “第三份证据,是被告人在康华街道派出所接受讯问时做的口供,以及他亲手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已经承认从27楼向下抛掷啤酒瓶和花盆” 

 “第四份证据” 

 “第五份证据” 

 罗大状一连列举多份证据,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指纹对比结果。 

 再加上其他的一些辅助证据。 

 共同构成了一份完美无缺的证据链。 

 陈忠汉缓缓点头,向着被告人席位询问道:“辩方律师,要质证吗?” 

 张伟摇摇头,道:“辩护人不予质证。” 

 还是那句话,证据完美,完全没有可质证的角度。 

 而且,张伟本身定好的诉讼策略,就是罪轻辩护,是在认罪的基础上,争取减刑。 

 所以本身也不需要质证。 

 当然 

 在这过程中,发生了一些意外,那就是李东强竟然傻逼呵呵地否认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下子打乱了张伟的所有部署。 

 这也让本就不乐观的情况,更加的雪上加霜。 

 陈忠汉接着道:“好,既然辩护人不予质证,那么现在直接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双方主要围绕是否成立罪名,以及情节轻重展开辩论。” 

 “被告方,你们可以先发言。” 

 张伟沉默。 

 本来这时候,应该是他起身说话,宣读辩护词了。 

 可谁让李东强自作主张,自作聪明,把情况搞得一塌糊涂,张伟的部署完全被打乱。 

 他干脆也就撒手不管了。 

 谁弄出来的烂摊子,谁自己负责。 

 李东强直接站起身说道:“我那个啥,看守所里那位砖家跟我说了,我这种情况,确实是不符合那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理由有两点。” 

 “第一,我根本不知道恰好那个时候,林北他会从楼底下经过,啤酒瓶和花盆差点砸到他,完全是个巧合,我不是专门冲着砸他去的。” 

 “第二,我也不是故意把啤酒瓶和花盆扔下楼的,这完全是个意外,是我不小心的。” 

 “所以,我这种情况,就是很简单的高空抛物罪,这个我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就承认了。” 

 “但绝对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李东强说得很自信。 

 显然,他对看守所那位高人,非常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