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穿越者科举守则·府试篇》(上)(第3页)

"回先生的话,"他作揖到标准的一百二十度,"学生只是记录些民间故事。"

文士眯起眼打量他:"案首相公写这个,不怕耽误举业?"

陈恪后背沁出冷汗。这人竟知道他是案首!正犹豫间,却见文士从袖中排出十两雪花银,"啪"地按在柜台上。

"这稿子我买了。往后每月交三回稿,润笔费按销售分成。"文士掏出一纸契约,"在下杭州清河书坊的东家,姓陆。"

陈恪盯着契约上"每售出一册分润五十文"的字样,手指不受控制地发抖。知乎某位匿名用户的回答突然浮现:“明代通俗小说市场年规模约二十万两”。十两银子足够母亲两年吃用,分成更是细水长流...

"学生有个条件。"他深吸一口气,"能否先付家母十两?"

陆老板大笑:"孝心可嘉!再加五两订金如何?"他凑近低语,"不过小友得答应,府试后再写个《射雕英雄传》的续篇。"

走出翰墨斋时,陈恪怀中银两沉甸甸的。西斜的日头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恍惚间仿佛看见知乎个人主页的"赞同数"正在疯狂上涨。他摸出炭笔,在《穿越者科举守则》上添了新的一条:

"第二条:当金手指变成毛笔时,请用它写畅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