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之巅抱着脚走路
第65章 迷途(一)(第3页)
杨山煤矿,虽说苦点,但苦还寻找乐子。那个包工头叫啥来着?徐子清汇报时提了一句,叫许图志,头毛少,刮光头,还有疤,可能是从小长过秃子,名字又叫图志,与“秃子”两字谐音,于是人们背地里喊他“许秃子”。
许秃子就是因为寻找乐子,把李集团总的妹妹睡了,闹到李鹤鸣那儿,让李鹤鸣饿鬼逮着个七月半,把股份长了十个点,许秃子气得吐血而亡。
也有的说不是气死的,是李鹤鸣在调解当中把团总的妹子也叫去了,那女人叫吴思雅,长得漂亮,一个字,妖。听说,在李集有好多男人都败在她脚下。
这个女人,胆大,学过唱戏,经常与二混子一起,在这儿唱一句,在那儿唱一句,像飘萍,没有根,到处跑。唱的不知道是啥,只要听到那一嗓子,是男人,心都痒酥酥的。哦,最主要是一张大嘴,嘴唇特别厚,像猪嘴,红红的,如咬开的仙桃,十分性感。那时候没有口红一说,也不是用猪血涂抹的,是自然生成的,你说,怪不怪。
李鹤鸣什么都好,就是这点不好——喜欢的女人,不是屁股大腰细,也不是脸蛋白肉嫩,而是嘴唇性感。按照李鹤鸣说的,男人与女人区别在哪里?在嘴上。嘿嘿,你要是叼着,就像吃商城的水滑肉,细滑鲜嫩喷香,似乎能舔到心窝,那一刻,死的心都有。
当时,民团团总王继亚听到了,上下打量李鹤鸣,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在心里拨弄——这家伙,怪不是同学,连爱好也一样,真是一个老师教的呢。听说那个吴思雅,不敢惹,于是就在南街找了一个他一家子的半老徐娘叫石大姑,也是嘴唇厚,性感。每次到南街,王继亚都要看半天,还说,应该比“那个”也就是吴思雅强!
一个包工头,一个县长;一个有权,一个有钱;又是这么个年代,咋对比?说实话,钱在权面前,按照吴思雅说的,什么都不是,连个吊猫都不如,别说半个嘴唇了,就是让他瞅一眼,就感到是亵渎,不,简直就是折本生意,比折掉一条裤子还惨。
照这么说,许秃子是把吴思雅按倒了,而且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