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刹车很及时
第1921章 犯罪铁证
王帅兴奋地给张辉打电话,“指纹主要集中在包带和拉链处,说明周明曾多次接触工具包,很可能是他丢弃的!另外,我们在工具包附近还找到了一块沾着血迹的砖块,血迹经检测是李胜利的,砖块成份与现场提取的碎屑一致,这应该就是作案用的钝器!”
物证链条不断完善,周明的作案嫌疑彻底确认。张辉立即将情况汇报给陆川:“陆队,周明的嫌疑已完全锁定,有赵刚的证言、工具包上的指纹、沾血的砖块作为证据,还有他案发当晚的行踪与抛尸时间吻合,建议立即组织抓捕!”
陆川在电话那头果断指令:“立即制定抓捕方案,周明经营餐馆,社会关系复杂,且有面包车,可能存在反抗或逃跑风险,务必确保抓捕安全,不能让他逃脱!”
晚上7点,抓捕方案研讨会在刑侦支队召开。张辉将周明的活动轨迹图和“川味小馆”的平面图投影在幕布上:“周明目前的活动范围主要在餐馆和家里,白天在餐馆经营,晚上9点左右关门回家,家住在幸福小区5号楼3单元402,距离餐馆约2公里,平时开黑色面包车往返。餐馆有前后两个门,前门临街,后门通往小巷,小巷尽头是停车场,面包车通常停在那里;家里小区安保较松,单元门没有门禁,容易进入。”
“我们分三组行动,”张辉指着平面图部署,“第一组由小李带领,共4人,携带防刺背心、盾牌和抓捕工具,在餐馆后门小巷埋伏,负责封锁后门,防止周明从后门逃跑或驾车撤离;第二组由小陈带领,共3人,伪装成食客进入餐馆,在周明身边潜伏,等待行动信号,一旦信号发出,立即控制周明,避免他伤害餐馆员工或顾客;第三组由我带领,共3人,在幸福小区周明家楼下埋伏,防止周明提前回家,同时联系小区保安,让他们配合封锁单元门,若周明返回小区,立即协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