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中兴休息的云

第1941章 舶来百货商贾兴(四)(第2页)

劳堪就说道:“陛下,衙门小吏勾结讼棍、匪徒,择肥而是噬,唆使与讼也。查无情之词,弊端百出,有本人挟仇报复或骗诈不遂或情理本亏,因而诡捏事故,牵控多人,遽呈之后,即潜身远遁或暗通差役,匿不赴案。但欲被告之人受其拖累,以为快着,又有无赖棍徒,行踪诡秘,揣人肥瘠,伺人衅争间抵隙,乘饥播弄,务令讼成,从中取利。甫告于州县旋控于上司,结状未乾又复翻告者,以上两类,亟应严惩。”

对于劳堪的这个看法,朱载坖认为是应当予以支持的,对于那些和衙门小吏相勾结的讼棍,确实是要加以严厉打击的,对于这些讼棍,绝对不能容忍的,一经拿获,即行严惩。同时朝廷安排的推事、推官等,都是经年处理案件的老手,他们熟悉司法,能够甄别其中的蹊跷之处,一旦发现有原不必争而争之,原不必告而告之,涉及到讼棍在其中挑事的,立即予以处断。

同时对于诬告、扳累、牵害等事情,要加以严查,发现就要立即予以查处,同时就是要加强对于这些讼师的管理,现在的讼师,没有入行门槛,只要自己粗通文墨,熟悉律条就行,这显然不是办法,朱载坖认为,要以考试的形式,加以管理,只有通过朝廷组织的明法考试,由朝廷发给执照的,才能够从事讼师行业,否则的话,不能够从事讼师,规范讼师的管理。

朱载坖就直接指出:“现今之事,乃是承平既久,生齿日繁,读书不第之徒、饥寒无赖之辈计无复之,流而为匪,于是投间抵隙,播弄挑唆,利于成讼,藉恣鱼肉愚民,易惑动陷网罗。又有衙门吏胥表里勾结,因案生案,愈增愈多,愈难了结。朝廷需以严法制之,以彰其咎。”

朱载坖命令首先在南北直隶和浙江三个地区实施讼师考核,和其他考试由礼部和派出的提督学政组织不同,由于讼师的考试是专科考试,所以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来组织,要身家清白之人才能够参考,凡是积年讼棍等,地方官府在审核的时候就不予出具准考证明,不限功名,以考核明法为主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