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规矩坏了,以后就不好办事了(第2页)

 大家就这样把钱分了,每人拿了十斤布帛,便离开了战场。回城的时候,吕布还让人在外面接应,分批將財物带回城里,以免受到看守的怀疑。可以说,为了將这件事做的完美无痕,吕布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做到了最好,在当天確实让每个参与者,都成功拿到了一笔不小的財物。*e*z.k,a!n?s`h/u-._n¨e·t\

 作为首功,吕布虽然没有一个人吞掉太多钱財,但作为老大的他,拿最大的那份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不考虑多带回来的十斤上等丝绸能卖多少,光是铜钱,吕布便分到了一万五千文。

 这下,不但马县长要的钱有了,一路上的差旅费也够了,还能留一部分孝敬父母。

 但谨慎起见,吕布並没有在事后第一天就直接去找马县长,而是先观察情况。

 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亦或者说,是在吕布等人分钱跑路的几个时辰后,县城里的斥候便抓到了几个逃走的贼寇,顺著就找到了战斗现场。

 隨后,情况被急速传达给马县长,马县长听闻后,也顾不得去找度辽將军派兵增员,而是急急忙忙赶回县城,同时派兵將剩下的货物运了回来。

 而隨著货物的找回,城中也有股风声不脛而走——是吕布击溃了贼人。

 吕布当然知道为什么这个消息会传出去,因为他当时確实在战场上自报了姓名。

 自报家门,是当时避免过多衝突,嚇退敌军的最好方法,但缺点是会被逃走的人知道自己的名字。

 而事件发生的第三天,县长派人来军营中进行检查,轻点人员,装备,战马的数量。

 但並没有任何异常,因为吕布做得很完美,並没有留下任何物证。

 第三天,县城便宣布结案,物资被还给了商人,但据说货物被官府抽走了四成,作为官府调兵遣將的辛苦费。

 这种作为官府对商人进行如此讹诈的行为確实不值得推崇,不过商人也只能捏著鼻子认了,否则官府就算一点不还,商人也拿这些当官的没有办法。

 见事情已经结案,將士们並没有因为擅自行动而被追究,吕布便在第四天找到了马虞,並带上了马虞之前向他索要的五千文钱。

 “五千文……我当初的確说过,你交钱,我就给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