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幕僚面试(第3页)

 但说到底,任何一条法律本身都是中性的,我推崇桑弘羊,不过是因为我认为他的经济政策使得国家资源得到了相比无为而治时更有效的利用。如果只因为他们动了某些人的利益,他们就反对这种对资源的优化利用,那么那些反对者,就是这个国家需要被清除的那些人。”

 “原来如此,我大概知道为什么你没法在袁绍手下混了。”

 “没关係,至少吕公你应该能接受我的观点,不是吗?”

 事实上,吕布在內心中確实更推崇法家的思想,而原因,已经被荀朗点明了,因为他不是既得利益者,並不满足於自己当前的地位,所以想要集中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那么,我还有个问题。

 汉武帝採纳桑弘羊的意见制定法律,確实收归了很多財富,但也导致国家出现了各种经济问题,民变四起。你怎么看这件事?”

 “无他,合適的法律虽然能提高財富的利用效率,但也並非没有限度,顶多能使国家財富从十分变成十一二分,若原本天下中央与百姓各占五分,只论財富增量,朝廷所能调动的也不过七分財富。

 而武帝出征四方时,所需的物资则达到了九分甚至十分,多出来的部分,便不得不利用新法的制度进一步向百姓索取,长此以往,必然会民变。

 但相反,若天子不寻求將多余的財富在外面,而是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將多收的九分財富,用於维持社会的最低保障,那么即便收重税,也不会激起民乱。甚至百姓反而会歌颂朝廷的恩德,曾经的我,就是依靠这种手段做出了政绩。

 至於儒生总是用法律中的腐败问题来说事,我觉得任何一种制度都不会脱离腐败,那是人心的產物,而非法律的產物。即便是文景时期,豪强功勋之后依旧能欺压百姓,又岂是因换了条法律才產生的腐败?

 无非是当君主以民为本,勤於问政时,能秉公执法,以身作则时,官僚以权谋私便少一些,若沉溺后宫而不问国事,亲近小人而疏远贤臣,则腐败便会多些,这与法律並无关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