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里的猎人荒野追踪

第一百五十三章——手把肉(第3页)

 三叔的肉剁的很大,用他的话来讲,那年代吃肉少,所以大口大口吃才解馋。由于肉块太大,只能用手抱着啃,所以又叫手把肉。三叔看我在帮忙,看着我笑着问,多大了。我笑了一下说,十八。然后把剁好的肉放在锅里,我开始拉着风箱开始烧了起来。那时候做羊肉,起码煮三个小时以上,才能把羊肉煮的软糊。三叔把剩下的肉挂在屋檐下。就进来和我抢着拉风箱。半个小时后,屋子就充满了羊肉味。老实说,当年的羊臊味很大,羊肉味也很浓郁,用兵兵的话来讲,吃羊肉没有那股羊臊味就不香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对这种羊膻味并不是很反感。至今我都记得,当时吃羊肉的时候,只要羊肉稍微一凉,筷子头就会越来越粗了,连嘴唇上都凝结着厚厚的一层羊油。 

 反而到了现在,羊臊味虽然改良的越来越小了,但羊肉味也失去了当初的味道了。上午十一点,那个接生的老太太也被沈雁的父亲接来了。一进屋就笑着说,哈哈哈哈,和几个小伙子沾点光,三叔赶忙说道,大妈,快上炕,马上就开饭了,紧接着,就往炕上放桌子。再就是碗筷,还有桶装的散酒。和小酒碗。 

 三叔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就从锅里飘了出来,我们不约而同的看向锅里,大半锅的肉让我禁不住吞了几口口水,也后悔早晨吃的太多了。沈雁拿来一把干芫荽递给三叔,三叔用手搓碎,均匀地洒在煮好的肉上,然后翻匀,盛进一个大盆里,端在桌子上说了一句,趁热吃。又从罐子里弄上半碗腌制好的韭菜花放在桌子上,也上了炕。热情地给每个人倒酒,脸上满是喜悦。然后看着我们热情地说,多亏了大姑和几个大侄子了,要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这顿饭就当是感谢饭了,大家都吃好喝好。都在碗里了,啥也不说了,我干了,然后端起碗来,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