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变革之道,臻于至善(第2页)
他到鲁国征召儒生,有两生斥其“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吾不忍为公所为”。叔孙通笑其“鄙儒,不知时变”,最终征召三十人,结合秦仪与古礼,制定出新的朝仪。
汉高祖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朝贺,“莫不振恐肃敬”,“竟朝置酒,无敢讙哗失礼者”。刘邦感叹“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这种“与时变化,因时制宜”的礼乐革新,正是齐国精神对鲁国传统的有益改造。
唐代的魏征,堪称“齐变至鲁”的典范。他出身河北巨鹿(古齐地),性格务实,却深通儒家礼乐。辅佐唐太宗时,既劝其“薄赋敛,轻租税”以富民(齐之务实),贞观元年,关中大旱,魏征建议“遣使赈恤,申理冤屈,除苛酷之法”,太宗从之,“民赖其利”。
又谏其“居安思危,戒奢以俭”以修德(鲁之礼乐),他在《谏太宗十思疏》中写道:“君人者,诚能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戒,将有作则思知止以安人,念高危则思谦冲而自牧,惧满溢则思江海下百川,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忧懈怠则思慎始而敬终,虑壅蔽则思虚心以纳下,想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
提出“弘兹九德,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则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将功利目标与道德修养结合。太宗正是吸收这种思想,开创贞观之治,实现了“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的局面,印证了“齐变至鲁”的可行性。
三、鲁变至道:礼乐传统的革新与升华
鲁国的变革关键在于打破僵化的礼乐形式,注入“道”的精神内核——即“仁”为核心、“礼”为形式、“德”为根基的治理境界。孔子在鲁国的实践,已显露这种革新的曙光。他任中都宰时,“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不拾遗,器不雕伪”,将礼乐具体化、生活化。
规定“六十者异食,五十者异饮,六十宿肉,五十宿粮,六十以上与肉,五十以上与粱”,根据年龄提供不同饮食;“耕者让畔,行者让路”,规范日常行为。一年后,“四方皆则之”,鲁定公问孔子:“学子此法以治鲁国,何如?”孔子答:“虽天下可乎,何但鲁国而已哉!”
任大司寇时,“堕三都”以强公室,叔孙氏堕郈,季孙氏堕费,孟孙氏守成,定公围成弗克,最终因三桓反对而失败,可见鲁国传统的顽固。但孔子并未气馁,转而致力于教育,“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将礼乐教化从朝堂推向民间。
孔子晚年删订《春秋》,正是对鲁国礼乐传统的革新。他说“《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通过褒贬史事,赋予礼乐新的精神——“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强调礼的本质是敬,乐的本质是和,而非外在形式。
《春秋》记载“郑伯克段于鄢”,不称“兄”而称“郑伯”,讥其失教;书“天王狩于河阳”,实乃晋文公召周天子,却讳言以存周礼。这种“微言大义”,正是对僵化礼乐的革新——礼不在形式,而在人心。这种“礼之本”的思想,为鲁国的变革指明方向:礼乐不应是束缚,而应是“道”的载体。
战国时期的孟子,继承孔子思想,为“鲁变至道”提供理论支撑。他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将“道”归结为“仁”。针对鲁国“礼不下庶人”的弊端,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将贵族礼仪推广为全民道德。
他见梁惠王时,直指“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批判功利主义的危害;却也不废实务,主张“深耕易耨”“省刑罚,薄税敛”,“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将礼乐教化与民生改善结合,这正是“鲁变至道”的路径——以仁为核心,以礼为规范,以民为本。
荀子则从另一个角度阐释“鲁变至道”。他认为“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强调“道”的实践性。针对鲁国礼仪僵化的问题,提出“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将礼仪的根基回归天地、先祖、君师,去除形式化的繁文缛节。
他主张“化性起伪”,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通过礼乐教化改造人性之恶,“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涂之人可以为禹”,普通人通过“学至乎礼而止矣”的修养,皆可达到“禹”的境界,为普通人通过修身达“道”提供可能,这正是对鲁国礼乐传统的革新。
汉代的董仲舒,融合齐鲁思想,构建“天人三策”,使“鲁变至道”在制度层面落地。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将“道”神圣化;又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鲁国的礼乐为核心,吸收齐国的刑名之学,形成“德主刑辅”的治理模式。
他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兼并之路”,解决民生问题(齐之务实);又强调“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规范社会秩序(鲁之礼乐)。这种“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方略,正是“道”的实践形态。元光元年,武帝诏举贤良,董仲舒对曰:“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被武帝采纳,开启了儒学独尊的时代。
宋代的二程与朱熹,进一步深化“鲁变至道”的内涵。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将“道”归结为“天理”;朱熹则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性即理也,在心唤做性,在事唤做理”,强调通过格物致知、修身养性达于“道”。
针对宋代礼制松弛的问题,他们编订《家礼》《近思录》,将礼乐普及到民间,“冠婚丧祭”皆有规范。《家礼》简化了古礼程序,如冠礼“三加”改为“一加”,婚礼“六礼”并为“纳采”“纳币”“亲迎”三礼,更易操作。却反对“徒诵其言而不行其事”,主张“知行合一”,“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这种对礼乐的生活化、实践化改造,正是“鲁变至道”的延续。
四、道的内涵:从治国理想到生命境界
孔子所言的“道”,并非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具体的治国理想与生命境界的统一。在治国层面,“道”表现为“为政以德”的仁政——“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在个人层面,表现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修养。这种“道”的内涵,在齐鲁文化的融合中逐渐清晰。
“道”的核心是“仁”。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齐国的管仲虽非儒家,却因“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的功绩,被孔子称为“如其仁,如其仁”;鲁国的子产“不毁乡校”,允许百姓议政,孔子赞其“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仁”的实践体现在“爱人”,孔子在回答子贡“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时,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种“推己及人”的仁爱,超越了齐鲁界限,成为“道”的核心。
“道”的载体是“礼”,但需“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齐国的晏婴居“近市”的陋巷,“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却在祭祀时“礼成于前”,祭品虽简,心意却诚,体现礼的本质;鲁国的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正是对“道”的坚守超越物质形式的例证。
孔子评价子夏“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强调礼的精神而非形式。有一次,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孔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他重视的不是羊本身,而是礼所承载的敬畏之心。
“道”的实现需“和而不同”。齐国的稷下学宫汇聚百家,儒、墨、道、法同台辩论,却能“各尽其长”。淳于髡善辩,以“男女授受不亲,礼与?”难孟子,孟子答“礼也”,淳于髡又问“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孟子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展现了不同思想的碰撞与融合。
鲁国的孔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固执己见,问礼于老子,学琴于师襄,“子入太庙,每事问”,展现开放的“道”。这种包容性,使“道”避免僵化,保持活力。
“道”的终极目标是“大同”。《礼记?礼运》描绘“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种理想社会,正是齐国的富民与鲁国的礼乐共同指向的“道”。
历史上,凡接近“道”的时代,必是齐鲁之长融合的时代。文景之治,既“与民休息”(齐之务实),文帝“除田之租税”,景帝“令田半租”,又“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鲁之教化),终成“海内殷富,兴于礼义”的局面;贞观之治,既“轻徭薄赋”(齐),“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又“制礼作乐”(鲁),编订《贞观礼》《贞观律》,实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治世。这些例证,印证了“齐变至鲁,鲁变至道”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