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博文约礼:不畔之道(第2页)

宋代的司马光,以《家范》将“约之以礼”引入家庭伦理。他认为“治家者,治天下之始也”,在书中详细规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的家庭礼仪:“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子弟当洒扫应对,进退恭谨”“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司马光自己“平生衣取蔽寒,食取充腹”,在洛阳居住时“园圃卑小,屋室简陋”,却严格要求家人遵循礼仪,其子司马康“为人廉洁,口不言财”,正是“约之以礼”的家风传承。

明代的王阳明,推行“南赣乡约”,将“约之以礼”普及到民间。正德十三年,他在南赣(今江西南部)颁布《南赣乡约》,规定“同约中推年高有德为约长,次者为约副,又次者为约正、约史、知约、约赞”,每月朔望聚会,“彰善纠过”:“善者,书于籍,扬其名;过者,婉劝之,不改则告于官”。乡约内容涵盖“孝父母,敬长上,和乡里,教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将国家礼制转化为民间规范。王阳明的“约礼”,不是外在强制,而是“自相约戒,共成仁厚之俗”的自觉,他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约之以礼”正是破“心中贼”的利器。

清代的曾国藩,以日记记录“约之以礼”的修身过程。他曾在日记中反省“晏起,心不静,由于心乱”,以“礼”的“时”约束自己;“见人多言笑,不严毅,非敬也”,以“礼”的“敬”提醒自己;“食色之欲,累心如此”,以“礼”的“节”克制自己。曾国藩的“约礼”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每日三省吾身”的持续努力——他将《朱子家训》《五种遗规》置于案头,遇事便对照检查,最终形成“日课十二条”,包括“主敬”“静坐”“读书不二”等,使“约之以礼”成为日常习惯。

这些历史实践表明:“约之以礼”是君子行为的边界——没有礼的约束,博学可能沦为炫耀的资本;没有礼的引导,知识可能走向邪路。正如孔子所言“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礼的作用,在于让各种品德各安其位,不逾边界。

三、博文与约礼:相辅相成的辩证之道

“博学于文”与“约之以礼”并非割裂的两面,而是“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博学是基础,为礼提供认知前提;礼是约束,为博学指明方向。孔子的弟子子夏说“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将博学与笃志(约礼的表现)结合;荀子则更明确提出“学至乎礼而止矣”,认为博学的最终归宿是礼。这种辩证关系,贯穿于中国思想史的始终。

战国时期的荀子,系统阐述了博文与约礼的关系。他在《劝学》中说“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博学”是“知明”的前提,“参省”(约礼)是“行无过”的保障。荀子强调“学莫便乎近其人”,即向良师学习,而良师的标准是“既知且仁”——既博学又守礼。他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为喻,说明“博学”如琢玉,“约礼”如成型,缺一不可。在《礼论》中,荀子进一步指出“礼者,人道之极也”,博学的最终目的是“出于礼,入于刑”,通过礼的约束实现社会和谐。

汉代的董仲舒,以“天人三策”融合博文与约礼。他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既要求士人“博学于文”——研习六经,又强调“约之以礼”——遵循“三纲五常”。董仲舒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而“道”的载体是“文”(六经),“道”的落实是“礼”(纲常)。他在《春秋繁露》中说“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将“博学于文”与“约之以礼”统一于“王道”理想。

宋代的朱熹,以“格物致知”与“存理灭欲”阐释博文与约礼。他认为“格物致知”是“博学于文”——“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存理灭欲”是“约之以礼”——“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朱熹编订《四书章句集注》,既广采汉唐注疏(博学),又以“理”统摄(约礼),形成“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为学路径,其中“笃行”便是“约之以礼”的实践。

明代的王夫之,以“知行合一”深化博文与约礼的关系。他反对“离行以为知”的空谈,主张“博学于文”必须“行焉而后知其艰”;也反对“离知以为行”的盲动,强调“约之以礼”需以“知”为指导。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中说“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认为“博学”是“行”的基础,“约礼”是“行”的规范。他举例:“学射者,张弓引矢,而中者鲜;及其久也,手目相得,而矢无虚发。”“张弓引矢”如“博学”,“手目相得”如“约礼”,二者结合方能“矢无虚发”。

近代的蔡元培,在北大推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博学)与“美育代宗教”(约礼),展现现代教育中博文与约礼的融合。他聘请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等不同学派学者,体现“博学于文”的包容;又设立美育课程,以艺术熏陶代替宗教束缚,实现“约之以礼”的现代转化。蔡元培说“教育者,养成人格之事业也”,“博学”是培养人格的知识基础,“约礼”是塑造人格的道德规范,二者共同服务于“健全之人格”的培养。

这些思想大家的实践表明:“博学于文”与“约之以礼”是辩证统一的——没有博学的礼,是僵化的教条;没有礼约束的博学,是危险的放纵。正如孔子所言“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博学)与“质”(礼的本质)平衡,方能成为君子。

四、弗畔之道:不偏离正轨的人生智慧

“亦可以弗畔矣夫”的“畔”,即背离正道。“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的终极目标,是使君子在复杂世事中不偏离仁道、不违背良知。历史上,凡能做到二者结合者,皆能在诱惑面前坚守本心,在困境之中不改其志。

春秋时期的子产,“博学于文”而“约之以礼”,成为“弗畔”的典范。他治理郑国时,既“作封洫”(改革土地制度)、“铸刑书”(公布法律),展现广博的政治智慧(博学);又“不毁乡校”,允许百姓议政,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体现以民为本的礼道(约礼)。子产临终前告诫子大叔“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将“博学”的治理手段与“约礼”的道德追求结合,孔子评价“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正是“弗畔”的写照。

汉代的苏武,在北海牧羊十九年,以“博学于文”(对《春秋》“忠君”之道的理解)与“约之以礼”(持汉节不失)坚守正道,不畔国家。匈奴单于派李陵劝降:“终不得归汉,空自苦亡人之地,信义安所见乎?”苏武答:“臣事君,犹子事父也。子为父死,亡所恨。”这种忠诚,不是盲目的愚忠,而是基于对“君臣之义”的深刻理解(博学)和对“忠君爱国”礼仪的坚守(约礼)。苏武最终归汉,“须发尽白,节旄尽落”,却始终未背离汉家正道,堪称“弗畔”的楷模。

唐代的颜真卿,以书法与气节展现“弗畔”之道。他“博学于文”,书法融合篆隶楷行,创“颜体”,其《祭侄文稿》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更“约之以礼”,安史之乱中,他率义军抵抗,其兄颜杲卿、侄颜季明殉国,他写下“父陷子死,巢倾卵覆”的悲愤;李希烈叛乱时,他被胁迫却“坚贞不屈”,最终遇害。颜真卿的“弗畔”,在于他将“文”的修养与“礼”的气节融为一体,正如其书法“大气磅礴,刚正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