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恶不分年龄,越年幼,恶越纯粹(第3页)




    “朕明白你的意思,那就这样吧,以三岁为限!



    三岁以下,无论做出何等恶事,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由大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岁以上八岁以下记录在案,给予第二次机会,大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岁以上,承担完全责任!



    刘爱卿,朕希望你明白,要保护幼童是对的,但保护的是那千千万万,遵纪守法且心地善良的幼童。



    而不是那些天性就恶,还不知悔改的幼童。



    你是否忘记了,朕说过的基因?



    有的人就是天生为恶者,此类不该继续传承下去。”



    百官也在默默的听着,听到李承乾又说起基因问题。



    若是真有此类,天生就极端恶的幼童,好像的确不该留下来。



    这要是他们自己家里,不说害了自己人,一不小心家族都得完蛋。



    留下这么一个不稳定因素,纯粹是自己没事找抽。



    幼童嘛,跟狗子也没区别,想要的时候,随时可以生一窝。



    除了少数个体原因子嗣不丰的,大多数只是不愿意生太多,否则简直是想生多少有多少。



    百官还真的不会为一个可能出现的恶幼童,来反对这种事情。



    “臣遵旨,只是在危害公共安全作用,核心是什么,哪些行为能够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刘德威茫然道。



    对于一个新的罪名,他的确是不太容易想得到,这并非是他个人比较蠢笨。



    “危害公共安全罪,顾名思义就是危害了公共的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点火!



    比如,以前的长安城中,那些纵马狂奔的纨绔。



    他们是故意纵马狂奔,完全不顾及百姓的安全,这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核心特征在于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性,侵害公共安全,包括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安全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



    只要危害公共安全成立,就是死刑,无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