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脊梁一个老学究

第327章 君主立宪(第2页)

 “其二,高级官员组织任免权!宰相、枢密使、六部尚书、御史大夫、封疆大吏…此等国之柱石,其任免升降,最终决断权在于陛下。陛下可设‘资政院’或‘顾问局’咨议遴选,但最终用谁罢谁,皇帝又唯一推荐权。如此,不再是吏部递条子,宰相定名单,陛下糊里糊涂画圈!而是陛下真正手握人事利剑,群臣莫敢不从,只会效忠于陛下,而非效忠于某个部门或权臣!”

 “其三,最终弹劾与赦免权!若遇重大贪腐、渎职、祸国之事,陛下可启动特别调查,或接受监察院弹劾,有权下令彻查任何官员,直至宰相!若遇特殊情由,陛下亦握有最高赦免之权。此乃悬于百官头顶的最终利剑,彰显陛下至高无上的裁决者地位!”

 赵构听着,呼吸不由自主地急促起来,眼中精光爆射!陈太初描绘的,绝非一个被架空的虚君,而是一个剥离了繁琐政务纠缠、牢牢抓住核心权力——军权和人事权的实权君主!这比他想象中最好的结果还要好!原来那看似无边的权力,大部分都是虚假的、被分润的,如今被陈太初一番梳理,反而变得真实、可控、强大!

 “妙!妙啊!”赵构忍不住抚掌,但随即压下激动,问出关键问题:“若依元晦兄之言,陛下只管军、管大官,那具体政务,如赋税征收、河道修缮、诉讼刑名、教育科举…等等繁杂之事,若各部院、地方官办不好,或阳奉阴违,又该如何?陛下总不能事事亲力亲为去监督?”

 “这便是‘议会’与‘宪法’之功用了。”陈太初似乎早料到有此一问,从容解答。

 “可设‘国民议会’,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宗室、勋贵、致仕高官、大儒组成;下院由各省士绅、商贾、学子代表按名额推举。”

 “议会非为决策,实为‘议政’与‘监督’。各部院、地方官府,需定期向议会报告政务执行情况、预算使用明细。做得好不好,不再是尚书、巡抚自己说了算,也不是陛下靠零星奏报猜测,而是拿到议会上,让各方代表质询、辩论!是非功过,一目了然!”

 “陛下居于其上,手握最终人事任免权。若某部尚书政务荒疏,在议会上被问得哑口无言,证据确凿,陛下便可顺势罢黜,另选贤能!若某地巡抚治理有方,议会赞誉有加,陛下便可嘉奖升迁!”